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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
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(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,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)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数据安全与发展第三章 数据安全制度第四章 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第五章 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,保障数据安全,促进数据开发利用,保护个人、组织的合法权益,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和
查看更多 2021-09-01 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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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工保密资格现场审查前需要准备的工作
军工保密资格现场审查前的准备工作 (一)组成现场审查组 现场审查组组长一般由国家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主任、副主任或者成员担任;审查组人数一般为5至8人(包括2至3名保密技术检测人员),人员数量和构成根据书面审查掌握的申请单位规模、人数、场所等具体情况确定。 (二)开展书面审查 现场审查组受理任务后,由审查组组长指定成员对拟审查的申请单位提交的《申请书》进行现场审查前的书面审查,了解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,掌握现场审查当中需要注意核实的项目。
查看更多 2021-08-19 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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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SO三体系认证,你了解吗?
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,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,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,认证有什么用处?一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能加多少分
查看更多 2021-08-19 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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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军工保密资格调整有关事项公告
按照国务院《关于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1〕7号)部署要求,日前,江苏省国家保密局就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调整有关事项,下发2021年第1号公告,内容如下: 一、自2021年7月1日起,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调整为一级和二级两个等级,不再受理新的三级保密资格申请。承担绝密级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,应当申请一级保密资格。承担机密级或秘密级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,除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》(国保发〔2016〕15号,以下简称《认定办法》)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特殊情形外,应当申请二级保密资格,并按照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》接受审查。
查看更多 2021-08-12 17